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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29人公告(第二批)
2017-01-01 18:55:31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加强我院(中心)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我院定于2017年3月4日公开招聘非实名制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表现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二)身体条件

具备适应教育岗位需要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资格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部分紧缺专业的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0周岁,具体详见《梧州职业学院 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非实名制人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7年3月3日。

三、招聘对象、人数、岗位及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招聘人数:非实名制编制人员29人。其中:5人采取直接面试的招聘方式(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4人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方式。

使用非实名制编制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属于聘用人员,经费标准由财政部门、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核准执行。

3.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考试成绩全部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由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职业学院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梧州职业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联系电话:0774-6015914

(三)报名时间

2017年1月9日-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四)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3或附件4);

2.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其中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面;

4.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辅导员岗位者,必须提供高校学生管理或辅导员工作证明。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一) 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二)笔试

以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教材《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内容为主。

(三)面试

1.面试内容:

(1)教师岗位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2)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报考者的高校学生管理业务素质及能力。

2.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面试。

3.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用试讲的形式,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高校教材备课试教。

(2)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面试评分办法:

考官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