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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16-12-23 15:43:12   地区:辽宁   浏览:0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人社局负责体检的组织工作。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四)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多方面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综合全面考核。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四、纪律与监督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于有以下违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违反招聘工作规定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举报监督电话:0427-8290828。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手续等,视为放弃聘用;应聘人员所留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要随时保持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不畅的,后果自负。

未尽事宜由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考者请及时关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npj.hrss.gov.cn)。

咨询电话: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7-8290851。

原标题: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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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开招聘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doc

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