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下发准考证。
12月20日(周二),13:00-13:50,进行笔试。具体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12月21日公布入围名单。
(四)试讲
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证明、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试讲人员名单、试讲范围及试讲考试安排将提前在六所院校网络公布。试讲时,由考生从试讲范围中自行抽签,当场试讲(无准备时间)。每名考生试讲环节不超过15分钟,考生试讲7-10分钟,评委提问与考生答辩3-5分钟。试讲、答辩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试讲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取平均分。
英语学科用英语试讲;申报小学语数组的考生可自行选择语文或数学教材进行试讲;学前教育组考核内容包括说课(5分钟)、答辩(3分钟),以及讲故事(2分钟)、弹唱(1分钟)、舞蹈(1分钟)、绘画(3分钟)。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将根据学科实际设定技能考核内容。
试讲时间定于12月24日(周六),地点在沈阳市装备制造学校。
(五)签约
综合笔试成绩与试讲成绩,按照各组招聘计划数的120%确定进入签约范围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
签约实行双向选择的原则,在学科组的主持下,由考生与用人单位进行洽谈完成。
参加签约的考生须携带加盖学校和院系公章的《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和《2017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签约于试讲当天进行,地点待定)。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有关证书。若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毕业生)须承担违约责任。
2.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要诚实守信,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可信。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3.考生要按规定参加体检。2017年9月1日前,签约到区县教育局所属学校的毕业生,到签约单位所属区县教育局报到,并参加由区县教育局组织的体检;签约到市直属学校的毕业生,到市直属学校报到,并参加由市教育局毕业办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签约学生签订聘用合同书。体检不合格的,所签聘用协议自动失效。
以上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化,以现场通知为准。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6年沈阳市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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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年沈阳市面向辽师等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日程安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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