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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招聘120人公告
2016-12-02 21:12:47   地区:新疆   浏览:0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组织实施。

六、招聘监督

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纪检委、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5581327、5581427

七、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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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