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6河北滦南县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
2016-12-02 21:15:32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滦南县户籍(或生源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5和2016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类毕业生户籍放宽到唐山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冀东文艺三枝花”研究保护中心岗位不限户籍;服务于滦南县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医”不限户籍。

2. 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冀东文艺三枝花”研究保护中心舞美岗位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卫计系统招聘有关岗位人员年龄条件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截止到报名结束日须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滦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滦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4人,其中:社保局2人,城乡规划中心3人,“冀东文艺三枝花”研究保护中心5人,卫计系统34人(县医院14人,卫生院20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现役军人;

3. 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滦南县人社局(滦南县崇法大街6号行政办公中心一楼)。

4.资格审查及缴费。现场报名时,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2:1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6.其他事项: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滦南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12月14日。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县直有关单位事业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卫计系统专业要求为计算机与科学技术的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上午9时00分--11时00分(120分钟)。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至5:00,滦南县人社局。

(5)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6年12月25日在滦南县人社局张贴公布。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 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冀东文艺三枝花”研究保护中心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本站发布的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