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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菏泽职业学院招聘25人公告
2016-11-26 00:38:33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菏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追加市直部分学校2016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菏编[2016]20号)文件,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现将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菏泽职业学院为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直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内设27个中层机构,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2个、群团机构2个、教学机构8个、教辅机构5个。菏泽职业学院地处菏泽市长城路999号,与曹州牡丹园、百花园、古今园毗邻,环境优雅,空气清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要求根据岗位设定);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6、能够确保2017年新学期开学后正常授课或工作;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有正式工作单位人员应聘的需征得单位同意。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日9:00-12月4日16:00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菏泽市长城路999号菏泽职业学院6号楼二楼会议室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认真填写《菏泽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我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菏泽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和学信网查询的在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带二维验证码);有正式工作单位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加盖公章)。

3、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缴纳考务费。

考务费根据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每人每科40元。

4、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6年12月9日9:00-17:00。

领取地点:菏泽市长城路999号菏泽职业学院6号楼二楼会议室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为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我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我校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菏泽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