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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3人公告(第二次)
2016-10-18 15:49:22   地区:广东   浏览:0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3个,分别是: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广州市岭南建筑研究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和范围详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2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执行(附件2)。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5、适应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岗位资格条件

各岗位具体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6届毕业生以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的往届毕业生(社保记录显示已就业者除外)。“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所有报考人员所修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或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以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除外,同时具备相应的工作证明及合同)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10月31日(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当月底)。如: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限40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4、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8日9:00时至2016年11月3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