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6第四季度重庆忠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5人公告
2016-10-11 18:37:25   地区:重庆   浏览:0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考核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忠县2016年第3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忠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纪律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5年内主动提出与聘用单位解聘的,解除人事关系;并且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考县规划研究中心岗位在县规划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23)81190390。

报考县文物局岗位人员在县文化委办公室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54454600。

3.报名手续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考。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到指定地点报名。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交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者填写《忠县2016年四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为专业素质测评,采取核查在校综合表现、学习成绩和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如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历、学习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和招聘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