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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回民区招聘50名合同制人员公告
2016-10-11 18:40:3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根据《回民区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岗位详情请阅读《回民区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管理、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同时,按照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总和扣除五险(包括单位所交纳的部分)。

(二)工资薪酬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岗位工资2000元/月,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确定;绩效工资500-1000元/月,根据聘用人员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现户籍地、高考生源地或参军入伍户籍地为呼和浩特市范围(在回民区服务期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户籍地可放宽至内蒙古地区);

5.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1998年10月10日至1985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凡身体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状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向回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6年10月10日前。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com)。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9时-10月21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回民区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服役经历)。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