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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黑龙江通河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2016-10-05 23:12:29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根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经通河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本次通河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互联网+办公室招聘2人,河道管理站招聘2人,农村公路管理站招聘1人,ppp项目管理办公室招聘1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聘1人,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招聘1人,质量技术监督检验中心招聘1人,特种设备检验所招聘1人,工业示范基地信息服务中心招聘1人,农村经济调查队招聘2人,三站乡农村经济管理中心招聘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

详见《2016年通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blss.gov.cn/

(二)通河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rbtonghe.gov.cn/

四、招聘对象

1.社会人员;

2.应届毕业生(2014年、2015年、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4.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报考年龄以报名日期为准;

6.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

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现役军人;

6.2017年及以后毕业生;

7.通河县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通河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2016年通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和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参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得变更报考岗位。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到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通河政府门户网站通知或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通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