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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乌恰县招聘演职人员20人公告
2016-09-07 23:10:56   地区:新疆   浏览:0

2、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由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不满足递补条件的,按实际人员确定。

3、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

 

(七)实习考察

体检合格、公示期无异议人员,由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统一安排实习,实习期为6个月,A岗人员实习期间按每人每月1800元标准发放生活费,B岗人员实习期间维持原公益性岗位待遇不变。实习期满,由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统一进行考核。

(八)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执行,凡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8-4621951 (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08-4621219 (乌恰县监察局)

原标题: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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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聘演职报名、政审表.xls

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16.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