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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林业规划院招聘12人公告
2016-09-02 15:04:20   地区:新疆   浏览:0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林业厅政治部、新疆林业规划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自治区林业厅纪委、新疆林业规划院纪检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自治区林业厅纪委监督电话:0991-5815379

新疆林业规划院纪委监督电话:0991-8530667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林业规划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林业规划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疆林业规划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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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林业规划院2016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xls

2.新疆林业规划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