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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林业规划院招聘12人公告
2016-09-02 15:04:20   地区:新疆   浏览:0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林业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若有放弃者,不再递补。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试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以汉语统一命题。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自治区林业厅和新疆林业规划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面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闱比例的,必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由新疆林业规划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林业厅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九、体检

新疆林业规划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林业规划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林业规划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林业规划院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考察

(一)新疆林业规划院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有工作单位者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林业规划院招聘领导小组将按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录用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林业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林业规划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金融办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