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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洛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5人公告
2016-08-14 15:04:19   地区:河南   浏览:0

七、递补办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数空缺,按照所报岗位从未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无异议的,由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并接受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3、被派遣的人员,应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被聘用人员在上岗前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内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留在岗位工作;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派遣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不低于洛宁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

十、其他

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按照招聘工作进程确定,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原标题:洛宁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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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部分单位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范围和对象.doc

洛宁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洛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