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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阿拉山口市委宣传部招聘1人公告
2016-08-02 23:50:38   地区:新疆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阿拉山口市委宣传部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1、学历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3、性别要求:限男性;

4、有驾驶证、有文秘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从事岗位

阿拉山口市委宣传部办公室秘书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㈠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至8月12日;

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阿拉山口市党政办公楼(天山街8号),市委宣传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周晶,联系电话: 0909—6992316、13319099995。

㈡ 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阿拉山口市委宣传部审核应聘人提供的材料,审查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携带本人1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照片两张;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应聘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测试

测试方式:

1、笔试。应聘人员现场从题库抽取一道写作题目,汉文答题,现场完成,考察应考者的工作认知、文字写作水平。

2、面试。统一用汉语作答,考察应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等。

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1、经测试合格聘用的,阿拉山口市委宣传部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备齐规定资料报阿拉山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相关说明:测试合格者,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补发试用期工资薪酬(扣除相应社保缴费)。

2、工资待遇参照《阿拉山口市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单位提供食宿。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阿拉山口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阿拉山口市委宣传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阿拉山口市委宣传部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