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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2016-06-29 20:35: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是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3人、管理岗位5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黑色钢笔填写或者打印)一份,并附上个人简历。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科(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汇处)。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该岗位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

1.笔试

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安排。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招聘单位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确认面试资格,未按时确认面试资格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其他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