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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16-06-23 11:31:13   地区:云南   浏览:0

(五)考核。

根据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省财政厅组织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体检。

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省财政厅网站(www.ynf.gov.cn)重要事项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使用国家事业编制,纳入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六、纪律要求和监督

(一)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驻省财政厅监察室将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应聘人员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871-63627505、63641549(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871-63645099(驻省财政厅监察室)

原标题:云南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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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xlsx

2016年云南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明细.doc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