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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16-06-23 11:31:13   地区:云南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见附件)

注:1、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含2014年、2015年就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其他社会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的须1985年6月21日后出生。

2、专业要求中为XX类的,该类下所有专业皆可报名,专业要求中未注明类的,报名专业仅限于所列专业。专业类别所指专业详见《招聘专业明细》(附件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咨询电话:65322993.

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网站地址: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6月30日9:00至7月2日16:00。

网上交费时间:2016年7月1日9:00至7月4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7月8日10:00至开考前。

2、报名要求:

⑴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⑶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必须在2016年7月4日24:00前完成交费。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聘人员每人须缴纳50元,用于考务工作。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每个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即组织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财政厅网站(www.ynf.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省财政厅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达到规定比例。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毕业生可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毕业生公示前不能提供当年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笔试准考证;

4.在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交现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样式详见附件2)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每个岗位1:3的比例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参加面试考生的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将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当天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