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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农牧业机械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6-06-15 11:37:13   地区:新疆   浏览:0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机网站。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专业知识。

3.笔试加分条件及要求: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由自治区农机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机网站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机网。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试题由自治区人社厅和自治区农机局命题。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闱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后,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果总成绩并列第一者,需增加1次面试,最终确定1人进入体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5.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

7.自治区农机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农机网站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八、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与面试合格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自治区农机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农机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一)自治区农机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应提供考察对象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