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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和田宾馆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24人公告
2016-06-07 13:53:12   地区:新疆   浏览:0

3、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6年6月20 日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确定:

 

成绩公布后,根据填报岗位,1-2人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及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和田宾馆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入围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 6月21日

4、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宾馆

五、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1、面试组织: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田宾馆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要求:考生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费用40元。面试时考生需提供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及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面试结束后退还本人,缺少上述原件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2016年6月23日。

4、面试地点:和田宾馆

5、面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分人员和核分员及时整理面试的有关材料,以便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和合格人选。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1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并到指定医院体检。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查的,经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在纪检监察部门的陪同下,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和田宾馆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同时符合餐饮健康证体检标准。

3、体检时间:2016年 6 月27日。

4、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1、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和田宾馆指定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2、考察对象需填写《政治审查表》,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考察时间:2016年7月1日至7月7日。

八、公示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6年 7月8日至7月14日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栏公示。

九、聘用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在地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2、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3-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如需报考,必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

十、岗前培训

由和田宾馆统一组织实施,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和田宾馆承担。

十一、监督及其他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