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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赤峰学院招聘96人公告
2016-06-07 13:59:30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十)公示

考核合格的人员,分别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网师资队伍人才招聘专栏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1.公示期满,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入编及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能按要求提供办理入编和聘用审批手续所需的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按规定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如不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难以适应工作要求,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

4、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有关说明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互联网上的一些恶意炒作、虚假宣传,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社会上假借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主管机构无关。

2、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3、报名截止后,请报名者随时关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赤峰学院网师资队伍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资格审查、考试等通知。

4、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 飞

咨询电话:0476-8300095

原标题:2015年度赤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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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赤峰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15年赤峰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015年赤峰学院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2015年赤峰学院招聘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