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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喀什大学事业单位招聘94人公告
2016-06-07 14:05:03   地区:新疆   浏览:0

综合成绩相同者,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非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演讲及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①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②非教师岗位面试考核内容:

面试试题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和学校督导组联合命题,当场抽签进行试讲并答题,非教师岗位(实验员岗位除外)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实验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理论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技能操作。

③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非教师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相同者,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成绩出来后,由喀什大学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体检入闱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体检

喀什大学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喀什大学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十、考察

(一)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近期(三个月内)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喀什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喀什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博士学历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报到期限)。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厅与喀什大学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喀什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对笔试工作命题、阅卷、登分环节及命题人员进行全封闭式监督;对面试工作命题、拆封环节及命题人员进行全封闭式监督。

监督人:郭新华喀什大学纪检委副处级纪检员

监督电话:0998-2890898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