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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古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5人公告
2016-06-03 17:12:49   地区:云南   浏览:0

(二)收费

参照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报名时须交报名考务费100.00元。

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或农村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原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2016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在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点复审后核发《同意报考通知单》。

(四)开考及录聘办法

1、报考高中教师直接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测试,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2、除高中教师岗位外,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个别紧缺急需招聘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按不足比例开考。不足比例开考的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方可进入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7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的考核、体检。

3、通过笔试直接进入考核、体检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增加岗位能力测试程序,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4、笔试后要求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五)考试

1、考试内容: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综合试卷卷面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在古城区纪委的监督下和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测试工作方案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报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16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

3、考试地点:笔试地在古城区第一中学。岗位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要进行体检。由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体检应在有条件的区(县)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幼儿教师上岗前还需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八)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依次递补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申明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