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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古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5人公告
2016-06-03 17:12:49   地区:云南   浏览:0

为满足我区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的规定,拟面向各类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计划招聘人数【点击下载岗位表】

我区今年计划招聘29名事业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工作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业资格及其他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六)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用人单位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定向岗位

招聘计划表中限定为定向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大学生村官:2014年以前(含2014年)省级统一选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截至2016年5月1日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官;2008年、2009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6年离岗和2011年、2012年省级统一选聘、聘用期满3年后离岗,聘期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学生村官。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1年、2012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2年、2013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6年5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1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2年、201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五、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6月17日(3天)。

2、报名地点: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人才市场(香格里拉大道1082号)

3、报名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有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标准像)2张。往届毕业生还需持区(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或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

(2)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可先凭“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长用复印件或传真件代为报名。以上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并于7月14日前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核,未在此指定日期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认定不具备报名考试资格,并不予退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