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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17名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16-05-29 19:24:04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经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为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派遣期内的2014年、2015年毕业生(国(境)外毕业生视同)。

(一)招聘范围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4);

3、国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均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附件5)。

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科研能力较强,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突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8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17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6)。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6月24日。

报名人员将应聘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进行报名,邮箱地址:zcqjqrc@sina.com(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学历)。

报名人员填写《2016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署《2016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连同特色专业或重点学科的专业证明、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报到证、成绩单、表彰奖励证书(学校证明)、量化赋分因素和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证书证明等各类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本人责任。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初审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淄川区专门成立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小组,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核和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