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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20人公告
2016-05-26 20:48:44   地区:安徽   浏览:0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审核与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编制管理,使用备案编制新进人员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养老保险、进修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与审批编制人员享有同等待遇。新聘用人员工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6年8月15日前提供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及2016年毕业的人员,从签订聘用合同起两个考试周期内,应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任职资格,凡未按时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聘用。报考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康复专业2015年毕业的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需提供相应岗位资格考试通过的成绩单,如不能提供,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056145191 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工作组

监督电话:3198926 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

3119611 市卫计委人事与科技教育科

3119593 市卫计委监察室

原标题: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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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员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xls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