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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20人公告
2016-05-26 20:48:44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我院发展需要,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计委共同研究制定的《淮北市直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暂行办法》淮卫生计生〔2016〕7号文件精神,我院 2016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 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热爱卫生事业;

3、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及执业资格(具体见岗位简章);

5、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8年6月1日至1976年6月1日期间出生),报名后经过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择优选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6、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8年6月1日至1988年6月1日期间出生)。

7、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七)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日- 6月8日。报名地点: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教育科(地址: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办公楼三楼,电话:18056145191),领取并填写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报考人员需携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负责实施。报名截止后,其中C类岗位的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招聘紧缺稀少专业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研究同意后,竞争比例可放宽至2:1。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于6月15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可于6月29日-7.1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B类岗位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

1、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内容主要为各专业相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笔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2016年7月2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淮北市卫计委网站、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和医院公告栏予公布(以下招聘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及公告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