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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广州大学招聘硕士工作公告(第二次)
2016-05-22 23:13:08   地区:广东   浏览:0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 ,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数1:1递补。

成功聘用的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

(一)通过资格核查、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

(二)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代码为“1-1”的辅导员岗位因具体工作需要,应聘人员必须具有较好的维族或哈族语言能力,并具有一年以上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经验。此岗位的招聘是为满足我校新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也担负着“李敏工作室”的工作职责,同时负责全省各高校的新疆地区少数民族学生政治辅导和管理工作。

(四)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广州大学可根据工作进度适当调整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并及时在广州大学网站上公布,请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六)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七)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39366251/39366207/39366210。

原标题:广州大学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硕士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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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大学第二次招聘硕士岗位需求表.xls

广州大学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