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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广州大学招聘硕士工作公告(第二次)
2016-05-22 23:13:08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大学,具有七十多年的办学历史,是广东省政府和广州市政府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本部位于广州大学城西南端,有大学城和桂花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300亩。教职工2400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余人;有正高职称者351人,在编院士3人,双聘院士7人;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30000余人,博、硕士研究生近4000人;设有27个学院,81个本科专业;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26个一级学科(9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9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所有专业为一本招生大学。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工作拟招聘辅导员岗位1人和医生1名。拟招聘的专业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广州大学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硕士岗位需求表》,除应符合附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二、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核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至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西楼后座401室。

3、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 。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参加资格核查者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有关证明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核查的依据。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3、通过资格核查者方可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4、资格审核的有关问题

(1)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年龄年限的计算以2016年4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0年4月30日后出生)。

(2)通过考试的拟聘用社会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考核应聘岗位的相关知识。

2、笔试为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

3、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的人选达不到1:3比例,则按实际符合要求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采用实操、抽签回答问题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3、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4、面试成绩的70%+笔试成绩的30%=总成绩。总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本岗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