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绩核定
考试、考核成绩以笔试+面试核算成绩;笔试部分占50%,面试部分占50%,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优者为先。面试结束的5个工作日后,在学院主页公布总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届时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发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由学院人事处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被考察人员按照招考单位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1-2周。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学院按规定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报天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公示等环节中,招聘岗位若出现自动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人员空缺情况时,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拟聘人员需在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九、聘用待遇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7722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773366
原标题: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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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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