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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武清区审批事务服务中心招聘6人公告
2016-05-22 22:27:16   地区:天津   浏览:0

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区审批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6名,负责市民服务中心办公室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岗位:综合管理岗

(二)人数:6人

(三)职责:

1.负责办公室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公文承办流转等工作。

2.负责档案管理、收发、保密、销毁等工作。

3.负责后勤保障、物业监督管理等后勤事务工作。

4.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管理、监督考核、会务接待、外事联络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相貌端庄,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武清区常住户口,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中文类、语言类、行政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核实了考试作弊、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原单位辞退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自行编写一份个人简历,并于2016年5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wqsmfwzx@tjwq.gov.cn(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姓名--应聘)。经初审合格者,按照武清市民服务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合格者进行面试选拔。参加笔试及面试人员以接到电话通知为准。

四、聘用管理与工资待遇

对于拟招聘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每月3500元(含险),试用期工资依照此标准发放。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82190106

原标题:武清区审批事务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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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务服务中心招聘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