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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考31人公告(第二批)
2016-05-11 17:56:41   地区:北京   浏览:0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考职位及要求

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公开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日(共2天,每天9:00至16:00)。

2.报名地点和乘车路线:请考生根据自己所报的岗位,查看对应的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3.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考人员对招考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资格审查当天除外),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4.报名携带材料:

(1)请填写电子版《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打印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份(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4)近期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须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6)招考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7)招考职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考职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8)其它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注意事项

1.请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2.考生只能报考本次招考中的一个职位,均在同一天笔试。

3.拟录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要求的职位,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4.报名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录用,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有关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市民政局政务网站——北京民政信息网(http://www.bjmzj.gov.cn)。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每个职位按相应职位要求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北京民政信息网上公示7天。每个招考职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组织考察和公示

对考核合格者,将安排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北京民政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报考人员应按照北京市民政局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报考资格。

七、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核到招考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原标题: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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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考职位及要求.xls

2. 2016年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考报名表.doc

北京市民政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