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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师范大学博士专任教师招聘27人公告
2016-05-11 18:06:39   地区:新疆   浏览:0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国内外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与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实现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与日本千叶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学校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建立3所孔子学院,各类汉语教学点分布于哈萨克斯坦等11个国家44所大专院校,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孔子学院先后荣获国家汉办授予的“先进孔子学院”称号。我校被国家汉办授予“孔子学院优秀中方承办院校”,并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始终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 耿春辉(正处级纪检员)

监督电话:0991—4112039 4112037

六、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详情见招聘信息);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和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nu.edu.cn/zpsys/)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为2016年5月9日至2015年5月17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考者登录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

(www.xjnu.edu.cn)和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nu.edu.cn/zpsys/),认真阅读《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网上报名期限:2016年5月10日至5月18日。注:5月10日之前请勿登陆系统报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1)报名所需材料:

①《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④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