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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重庆綦江区考核招聘26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2016-05-05 16:18:12   地区:重庆   浏览:0

为适应我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引进高素质紧缺急需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人才26名,详见《綦江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考核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要求学历;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2016年7月31日前未毕业的在校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者填写《綦江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资格审查表》,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附表2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到相关部门及单位的联系人处报名进行初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者对所提供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报名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下列单位报名。

(1)綦江电视台

联系人:赵倩林,联系电话:023-87265530,手机13752990199。

(2)区卫计委:

联系人:曹继先,联系电话:023-85893773,手机:15111836799。

(3)区城乡建委:

联系人:程李会,联系电话:023-48678557,手机:13640504890。

(4)区文化委:

联系人:陈明华,联系电话:023-48678205,手机:18983851805。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考生的基本情况,初审合格者统一报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三)考核

考核具体方式采取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科目测试。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分值100分,60分为合格。

2.面试:经专业测试合格的人员,参加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者方为合格。面试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