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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重庆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2016-05-03 14:20:53   地区:重庆   浏览:0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考生用普通话回答问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本次招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成绩查询

考生成绩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wshrss.gov.cn)自行查询。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执业)资格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组织实施,并结合教育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要求确定。国家对体检政策有新规定或进行调整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做出考察结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shrss.gov.cn)查询。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工作经历、考试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