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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宿松县幼儿园教师招聘25人公告
2016-04-21 15:46:35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宿松县2016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5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宿松县2016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七)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时间和程序

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3日上午8时至5月27日17时,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网址: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hsspta.gov.cn:8081/)。

(1)登录报名

登录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考试报名”进行报名。

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宿松县2016年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 5月28 日12时前可登录宿松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情况。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5月 29日17时前登录宿松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通网上银行的贷记卡、借记卡)。

(4)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并于2016年6 月 3日在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站上公布。

(5)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6月28日8时后登录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登录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其他说明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 6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宿松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需满两年或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宿松县人社局网和宿松县教育网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各增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