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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招聘52人公告
2016-04-12 00:05:00   地区:江苏   浏览:0

苏州市相城人民医院是相城区唯一一所集医疗、急救、教育、科研、预防保健和职业病防治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也是相城区的医疗、急救中心,承担着区内100万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执业资格。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16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因特殊性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五)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2015届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前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5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指截止2016年4月16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户籍截止时间以简章发布之日起算,即2016年4月8日(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9:00—1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区人才市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3、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下载并填写《2016年相城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打印2份,将《登记表》中应由“报名者填写的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另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一张),于报名当天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提交《登记表》和应聘材料的复印件,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由招聘单位在《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的“验证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将《登记表》1份交“验证处”(附应聘材料复印件1份),另一份《登记表》返还给招聘单位(附应聘材料复印件1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按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以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3、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或档案关系托管等代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