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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招聘4322人公告
2016-04-12 00:05:08   地区:新疆   浏览:0

(2)报名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

(3)缴费。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有关报名、笔试费用。报名当天即可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18︰00。

2.其他

(1)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拟参加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免报名、笔试费用。

(2)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的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

(3)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等有关公告及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缴费结束后填报信息无法修改,请考生认真、负责、如实填报。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1)《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相关专业测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维吾尔文字统一命制。

3.答题要求。报考农业、畜牧部门的考生,可根据岗位需求选择试卷文种答题。

报考卫生部门的考生,需求专业为维吾尔医学、维吾尔药学的,使用维吾尔文字试卷答题,其他岗位一律使用通用文字(汉语)试卷答题。

4.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公务员的配偶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5)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6)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医师执业助理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7)报考护士岗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8)报考兽医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9)报考兽医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执业助理兽医资格证书(含达到报考当年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资格证书须一致)。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不能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

5.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笔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证件不全或无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各地、州、市自行确定,由自治区统一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或一门课缺考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7.笔试成绩公布。自2016年6月10日18︰00起,考生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查询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