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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建三江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招聘15人公告
2016-04-08 18:20:06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六)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和人民医院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或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七个工作日。

(八)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由建三江人民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参照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及人民医院分配方案执行,签订企业劳动合同,参照企业标准交纳五险一金,待有空编时按相关要求组织考试进编。

本公告由建三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建三江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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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人民医院医务人员招聘岗位.docx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