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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6-04-08 11:18:05   地区:新疆   浏览:0

(十一)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实际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考试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占40%,面试占60%;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参加英语、俄语、维吾尔语考试的,在笔试、面试中,加试专业知识。

(一)笔试

1.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超过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公布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乡镇企业局信息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公告规定程序及招聘职位具体要求进行。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乡镇企业信息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4.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乡镇企业信息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专业技术岗位按60%折合计算;管理岗位按50%折合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1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及以上者,面试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公布后,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果总成绩并列第一者,需增加1次面试,最终确定1人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