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6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专业技术岗自主招聘211人公告
2016-03-31 13:20:04   地区:天津   浏览:0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阶段提交的各类材料是否真实,包括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明、三方就业协议书(填写毕业生信息)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形成的人员差额,从同一岗位应聘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关注医院官网查询面试事宜。

(五)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并接受天津中医药大学、市教委、市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答辩、结构化面谈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及结果将在医院官网首页发布,发布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录取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

医院将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选择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相应录取名单将在医院官网首页发布,发布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体检

体检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医院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八)考察

录取人员的考察由医院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期内科室主任可对拟录用人员的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核依据之一,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1、不具备岗位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录用手续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考察阶段递补按照招聘单位意见进行。

(九)公示

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情况将在信息发布范围内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作决定,公示后人员不再进行补录或变更工作。

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要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投诉、举报电话:022-27986077。

五、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将拟聘人员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医院人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此次公开招聘人员聘用期内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及日常人事管理均按照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执行。

六、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七、未尽事宜由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16年专业技术岗公开自主招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2016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专业技术岗公开自主招聘岗位表

2016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专业技术岗公开自主招聘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