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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化用工岗位招聘公告
2016-03-28 10:27:3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为解决劳动仲裁、信访及劳动监察工作力量不足问题,经管理局批准,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劳动仲裁、信访与劳动监察、劳动关系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社会化用工专业劳动仲裁、信访岗位1人,劳动监察、劳动关系岗位1人。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 身体健康,热爱劳动保障事业;

6. 农垦建三江管理局辖区内户口。

(二)岗位条件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8日-4月28日16:00。

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3、报名方式:请各考生以实名的方式加481406686(建三江人社局招聘群)QQ群,并在QQ共享中下载《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发送到jsj5791502@163.com信箱中。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将通过QQ群的方式通知,请各考生注意查收(相关通知内容以QQ群管理员马妍、程荣为准)。虚报、谎报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0454-5790245,联系人:杜春吉。

5、报名资料: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证明其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毕业离校时提供不了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3)学位证;(4)高考成绩单或普通高等院校新生录取名册;(5)身份证;(6)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30日内);(7)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5月4日(星期三)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资格审查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

3、资格审查项目:报名资料。

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由建三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10:30 (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及分数: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劳动仲裁、信访岗位笔试内容为劳动仲裁、信访相关法律法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等岗位相关知识,以及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劳动监察岗位笔试内容为劳动监察、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等岗位相关知识,以及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2、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16年5月6日(星期五)8:00开始。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合作共事、语言表达、专业技能、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