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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德钦县文体广电局招聘11人公告
2016-03-23 11:02:42   地区:云南   浏览:0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需要,为提高我县广播电视新闻制作水平,进一步繁荣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促进德钦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德钦县文体广电专业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及时做好补员工作,保障德钦县文体广电局新闻宣传中心、民族文化工作队及文体中心正常开展工作,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的规定,报经德钦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对我县文体广电局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拟招聘德钦县文体广电局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注:专业要求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符合岗位条件的未就业高中、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86年3月——1998年3月出生)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23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93年3月——1998年3月出生)的人员,以户口簿或身份证为主;

5、户籍要求:规定为德钦户籍的,父母一方户籍必须在本县;婚迁至本县的要满一周年(2015年3月31日前落户);

6、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特点及所在地实际规定了相应的最低工作年限,各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求招聘,考生一经聘用,必须服务满所规定的工作年限。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6年3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

2、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

3、未获取毕业证书人员;

4、现役军人;

5、近两年(2014年3月-2016年3月)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6、专业技术人员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8、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9、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考生有以上几种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聘资格,由下一名顺延递补。请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并及时向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它监督部门举报反映。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相关专业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审批等程序。

(一)德钦县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特殊

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16年3月21日—3月28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3月29日—3月30日

地点:德钦县人社局四楼小会议室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7日

地点:德钦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8日—4月10日

地点:德钦县文体广电局

理论知识考试与专业实践技能考试由县文体广电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工作由公安局负责,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事宜

(一)考试费用:根据《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时面试人员须缴纳50元的面试考务费。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免报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