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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华坪县教育系统招聘11人公告
2016-03-16 13:37: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为优化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缓解目前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问题,进一步满足教育发展需要和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育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华坪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要求云南省户籍,30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教师岗位要求户籍不限,35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的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名额、岗位及条件

招聘名额、岗位、条件详见2016年华坪县教育系统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3月31日

(二)报名地点:报考华坪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直接到华坪县第一中学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88—6121200、0888-6128122)报名;报考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教师岗位直接到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988811223)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毕业证书正在办理的可持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学位证、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报考丽江华坪女子高级中学岗位还需提供在高级中学任教半年以上的教学经历证明和教学记录。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由学校汇总,材料统一报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复审备案。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录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或华坪县一中校园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通过岗位能力测试的人员,体检一周前必须到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原件。未在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的,取消其体检录用资格。

六、招聘方法及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纪委全程监督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采取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岗位能力测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与应聘岗位招聘人数分学科不低于3:1的比例进入岗位能力测试;未达3:1比例时,经请示同意后进入岗位能力测试。

岗位能力测试采用讲课+说课(以高中现用相关学科课本为依据,现场抽取岗位能力测试课题)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岗位能力测试时间为1小时(即备课30分钟,讲课20分钟,说课10分钟),总分为100分,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测试组,对应考人员进行测试,岗位能力测试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招聘单位全程参与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并列的,则对成绩相同者再次进行岗位能力测试,以第二次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岗位能力测试成绩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体检在华坪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