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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扎赉诺尔区招聘20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6-02-25 15:02: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扎赉诺尔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名。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扎赉诺尔区灵泉镇18名;

(二)扎赉诺尔区卫生监督分所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满洲里市户籍(2015年12月31日前落户)或满洲里市生源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7.根据自治区和满洲里市相关政策,对在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项目生”(即“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人才储备、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满洲里市社区民生志愿者可报考定向岗位。“六类项目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提供的期满证明,并加盖盟市主管部门公章;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满洲里市电视台、扎赉诺尔区电视台以及满洲里市人才网(网址:www.mzlsrc.com)进行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详见招聘简章。

 

(三)考试

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相关要求,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

1.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考察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作适当调整;

2.专业测试。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试。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考生主动放弃考试出现名额空缺的,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依次等额递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40%+专业测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进入考察程序的考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实习单位、家庭住址所在社区或家庭住址所在派出所出具的考察(政审)材料,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聘用人员。

(五)公示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成绩排名情况,按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满洲里人才网和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示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六)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