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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农林大学招聘博士后、博士公告
2016-02-24 21:25:09   地区:福建   浏览:0

2.面试形式:分为两个环节,包括教学试讲(或科研报告)和评委提问。

3.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七、聘用

1.聘用手续。考核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2)符合福建省人社厅规定的引进人才身份认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享受4.8万元的生活津贴(分5年到位)以及7万元(分5年到位)的住房补助等待遇。

(3)符合福建农林大学接收A类、B类毕业生认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享受以下待遇:农林生物类(A类毕业生16万、B类毕业生9.8万、普通类毕业生4.8万);社会科学类(A类毕业生16或30万、B类毕业生7.8万、普通类毕业生4.8万);工科类(A类毕业生19或30万、B类毕业生9.8万、普通类毕业生4.8万)。其中,A类毕业生还可享受副高级职务(专技七级)工资福利待遇三年。

(4)学院自行配套的其他福利待遇。

(5)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胡老师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89190、86399250

E-mail:rsk07@126.COM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89210(纪委办)。

原标题:2016年福建农林大学招聘博士后、博士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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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农林大学接收A类、B类毕业生认定条件及待遇

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