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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漳州市第四医院招聘精神科医生20人公告
2016-02-20 17:02:03   地区:福建   浏览:0

4、签订意向书

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经招聘小组研究确定体检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意向书。

5、体检

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体检工作由漳州市卫计委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考核、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合格者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计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享受漳州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三、其他

1、本方案由漳州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2、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漳州市卫计委网站发布。

3、咨询电话: 0596-2024751

监督电话: 0596-2055098 2027181

原标题:漳州市第四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精神科医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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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漳州市第四医院招聘精神科医生职位条件一览表

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招聘报名表

漳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