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江北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2名。其中拟招聘应届毕业生36人、历届毕业生56人。
招聘相关情况如下:(详见附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5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学历和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要求;工作经历时间截止招聘报名日,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目前必须为在职在岗人员;2016年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人员除报考条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年龄要求均为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的程序为:(1)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及资格审查;(3)考试;(4)体检;(5)考核;(6)公示;(7)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设置
(一)考分计算。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其中护理专业总成绩由笔试成绩、技术操作成绩组成。笔试占40%,面试或技术操作占60%。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套试卷;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技术操作)按最终各招聘岗位指标数10名及以上者的2倍,10名以下者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其中岗位要求高级职称、硕士(含)以上学历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名者现场接受资格审核,考务费4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交纳。
(三)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其中护理面试为技术操作考试,主要测试护理专业有关技能。面试(技术操作)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四)招聘计划表备注为紧缺岗位和资格条件要求高级职称、硕士(含)以上研究生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的2倍,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的3倍,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
四、体检考核录用
(一)体检
面试(技术操作)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若都相同,进行加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考核
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核工作由区卫生计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其中毕业生采取函调或到校考核等办法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三)公示、录用
1、考核后,在考核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下同)和宁波江北卫生计生网(http://www.jbws.gov.cn/下同)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如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人员,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应届毕业生被录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学历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或弄虚作假者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直属单位统一招录人员由区卫生计生局统一调配。
2、因体检、考核对象放弃体检和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区卫生计生局商区人社局决定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3、自面试人员名单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书面提出放弃面试资格的所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 2025浙江自然博物院(杭州馆)编外招聘1人公告
- 2025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编外招聘1人公告
- 2025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2025杭州桐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人员招聘2人公告
- 2025浙江宁波市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编外人员10人公告
- 2025浙江台州护士学校招聘编制外人员2人公告
- 2025浙江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2人公告
- 2025温州市瓯海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编外人员招聘2人公告
- 2025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招聘2人公告
- 2025杭州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招聘2人公告
- 2025湖州市吴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聘30人公告
- 2025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招聘23人公告
- 2025衢州开化县就业管理中心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16人公告
- 2025杭州市委党校萧山区分校招聘教研人员1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