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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春季福建新罗区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2016-02-12 13:34:09   地区:福建   浏览:0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已通过考试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体检对象,暂缓进行体检,待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后,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资格,按上述办法顺延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六)经体检、考核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列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罗区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区人社局通知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试用期一年),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绝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次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原标题:新罗区2016年春季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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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新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6年春季新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一览表

2016年春季新罗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一览表

新罗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委组织部

龙岩市新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