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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招聘11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6-02-01 18:22:25   地区:天津   浏览:0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非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经研究批准后可以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应聘者体检合格后自动放弃、公示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经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九、报批和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十、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津南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十一、招聘工作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56227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8392133

原标题: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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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卫生计生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卫生人员计划表.zip

津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1日